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3-03421 | 发文字号: | 鄂州城管文〔2023〕63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7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失效日期: |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3年度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度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2〕4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围绕“全域城管、精细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和安全城管”目标,培育人文情怀,提升城市温度,刷新城市颜值,提升城市品质,到2023年底,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逐步完善,配套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智慧城管取得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
1. 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调整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完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评价机制,发挥城市综合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督办落实作用。
2.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鄂州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同步规划,不断提高地方园林绿化率。编制鄂州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压缩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编制洋澜湖“三线一路”规划,界定洋澜湖蓝线、绿线和建设区域。
3. 完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调研、起草《鄂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起草送审《鄂州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23年度鄂州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吸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场考核、2023年度全省城管检查考评暗访等标准,修改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管养作业考核办法。
4. 制定管养作业标准。编制《鄂州市市政设施巡查导则》,明确市政道路、桥梁、涵洞等巡查标准和内容。编制《鄂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导则》《鄂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技术导则》《鄂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鄂州市公共厕所技术导则》等,规范环卫作业标准和流程。
5. 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依托数字城管,打造智慧城市管理体系,将数字城管大数据成果作为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2023年底,基本完成城市运管服平台基础环境、数据体系、管理体系模块以及相关应用场景建设。
6. 推进城市管理共同缔造。定期开展与联点共建社区飞鹅社区爱国卫生大扫除等活动,协调推进古楼银座智慧停车场、彭山巷停车道闸建设,改造维修彭山路网格驿站,完成冶建小区大树修复等任务。
(二)雕琢城市精品园林
7. 打造西山文创品牌。编纂西山风景区详规,以西山风景区为重点,将西山、雷山、抔湖、樊口公园等作为整体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进西山庵至六五三油库环山公路等项目,通过申请地方专项债务推进实施鄂州市西山风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对鄂州风景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提升、整体打造,为创建5A景区打好基础。
8. 开展城市园林有机更新。按照“四时有不谢之花,八节有长青之草”理念,完成滨湖西路、沿江大道、吴都大道、迎宾大道、寿昌大道、古城路南段等主次干道色块更换;贯通吴都生态廊道5公里人行步道。新建油厂、幸福河口、老供电小区等口袋公园10个,增加公园绿地面积3万㎡。启动鄂州园博园建设。
9. 推行“公园+” 营建模式。推动“公园+体育”,打造公园里的“健身房”,对公园游园内老旧健身器材、运动设施进行更换,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增加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建设;推动“园林+艺术”,增色市民生活。践行“文化蕴园、全民共享”理念,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法治宣传、文明典范创建等系列活动,依托省第四届园林博览会加强园林文化宣传推介,2023年改造公园不少于6座,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不少于10场。
(三)打造洁净城乡环境
10. 优化环卫作业模式。持续巩固以机械作业为主、人机结合作业为辅、扫运分离作业、快速保洁作业“四位一体” 和“冲、洗、吸、喷、扫、捡”“六梯次”作业格局。推行生活垃圾清运“一格一车”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推行大件垃圾“预约收运”模式,及时处置大件垃圾;推行餐厨垃圾“车载桶运,换桶直运”模式,建立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11. 营造干净整洁城乡人居环境。严格实行“户分类、村保洁、镇清运、区转运、市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依托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联点共建、精准扶贫包保等形式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实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城乡垃圾全部清零,2023年底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保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12.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质。2023年,力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40%,主城区33个社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新增垃圾分类试点学校5所,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点120个,新建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1座。
13. 提升环卫设施效能。2023年,淘汰处置使用10年以上、运行状况不良车辆不少于10台,及时更新环卫快保车辆,新建环卫公厕2座。
(四)塑造靓丽城市容貌
14. 净化城市天际线。开展楼顶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采取“自拆为主,帮拆为辅,强拆托底”的形式,对违规、到期的楼顶户外广告及时拆除,确保城市视觉空间干净整洁、规范有序。2023年,稳步推进楼顶招牌动态清零。
15. 点亮城市夜空。依托洋澜湖地理条件,以“灯光重塑、湖城一体、文旅结合、智慧光影”为目标,以“凤凰展翅、鄂州腾飞”为主题,通过水岸层、生态层、建筑层三个空间层次综合布局灯光亮度、色彩及氛围,形成“一核、两翼、十景”空间灯光布局。2023年完成洋澜湖(东、西湖)亮化。
16. 修复城市“疤痕”。开展净地清理整治,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游园等公众休闲场所;开展城市“微疤痕”治理,修复、更新和美化“城市家具”,维修、维护破损脏污的绿化护栏等园林绿化设施,补栽补种绿植。加强空中管线治理,对空中管线强弱分设、有管入地、无管隐蔽、全面清废。整治临建、违章建筑物,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楼栋、沿街铺面实施立面美化、亮化工程。加大对随意张贴小广告、制造“牛皮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提升市政设施功能
17. 精修市政基础设施。全面修复江碧路、武昌大道破损、坑洼路面;排查、维修、更换城区破损、缺失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改造落差超过0.5cm的缘石坡;清理违设置的指示标(牌);规范施划、补划停车泊位线,推行多杆合一,城区主次干道更换、设置的路灯杆逐步替换为集照明、标识牌、路名牌、监控和通信等功能的智慧灯杆。
18. 推进“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城区停车资源接入市级静态交通(停车)管理平台,新增停车场联网应接尽接,推动“先离场后付费”“无感支付”等功能。推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峰共享。2023年,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600个,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错峰共享车位不少于1000个。
19. 开展全市窨井盖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市全面开展各类窨井盖排查,明确管理单位,逐个排查问题隐患,做到“一井一档案”,形成窨井盖维修整治清单。坚持“控增量、换存量”,有序更新符合《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修技术指南》要求的新型井盖、井篦等部件,2023年,完成20%整治提升任务,窨井盖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六)提升城市安全运行韧性
20. 完善城管应急体系。编制《主城区城市内涝系统化实施方案》,制定《鄂州市主城区极端降雨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组建城管系统极端天气应急处突队伍,购置应急抢险机械设备。2023年开展排水防涝、森林防火、抗冰除雪等应急演练不少于3次,改造消除城区易涝点不少于3处。
21. 修复错接混接排水管网。实施主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改造与建设,2023年,依托住建部门武昌大道(凤凰路-凤台桥-桥东泵站)、沿江大道(凤凰路-古城路)、官柳北路、江碧路(武昌大道-文星大道)、江碧路(花园南路-花园北路)、民福路、东塔路等七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同步实施以上路段排水主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完成环洋澜湖周边雨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
22. 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城管委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委属单位每月开展隐患自查,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由委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摸清掌握委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底数,并制定整改措施,定时限完成整改,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七)筑牢生态环保底线
23. 加强市政排水管理。环洋澜湖周边129个雨水排口、57个长江入河排口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晴天市政排口无污水入湖。全面排查主城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用户信息并建立台账,2023年核发排水许可证不少于300件。
24. 补齐垃圾处置短板。建成主城区临时建设消纳场,启动主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建设施工,推进鄂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主城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25.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鄂东大道、吴都大道、江碧路、吴楚大道西段、葛山大道、旭光大道等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路段日均洒水不少于7遍,机扫不少于3遍,抑尘不少于2遍。加强渣土运输监管。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华新生活垃圾处理厂臭气问题明显改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委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构建“实施方案+年度任务清单+季度评价”的工作体系和推进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原则,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见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委公用科对各责任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凡未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导致目标任务滞后将相关情况移交委督办科进行督办通报,如影响全委系统政绩目标考核的,由机关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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