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鄂环督办〔2023〕9号)要求,由市城管委牵头负责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截至督察进驻期间,鄂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建设工作仍处于征地阶段,未动工建设。2023年1-8月,鄂州市主城区产生建筑垃圾约73万吨,由于管控不力,缺乏资源化利用途径,随意倾倒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鄂州市湖北楚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映山中学、晟鑫石业有限公司等地,均有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影响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
完成鄂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加大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的惩处力度。
三、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鄂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建设,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针对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中提及的三处建筑垃圾乱倒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3.完善人防+技防监管机制,在重点路段、点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对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督办。
4.严查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2024年9月,我市主城区建成一座占地面积约80亩,总投资约5000万元,处置规模288万吨的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华容区静脉产业园项目(包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大件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已建成,占地面积约26亩,年处理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约77万吨,今年底进入试运行。
(二)三处建筑垃圾乱倒问题立行立改
临空经济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指出的3处垃圾乱倒问题进行实地督办,及时组织人员、机械对现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和清理转运,当天将所有垃圾全部清理完毕。截至目前,临空经济区鸭畈村临床中心对面荒地(晟鑫石业)点位已进行生态覆绿;临空经济区茨塘村6组荒地(映山中学)点位已建成临空外国语学校并投入使用;湖北楚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面点位位于燕沙东路施工区域内,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已安排保安人员全天值守。
(三)完善人防+技防监管机制
督促全市在建工地、重点道路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创新引入卫星遥感技术,实现全市建筑垃圾监测全覆盖。结合网格化巡查、无人机航拍及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方式,持续开展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我市1596平方公里“卫星遥感”监测数据,通过卫星遥感技术督办整改疑似建筑垃圾问题975处。今年以来,我市针对我市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下发9份督办函,1份提醒函,要求各区强化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排查整改工作。
(四)严查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我市组织编制印发了《鄂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出台了《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5年9月,城管、公安、交通、住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鄂州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安装定位系统,并接入建筑垃圾管理平台进行监管,目前共接入全市渣土车辆558辆。2024年以来全市监管执法超300次,立案查处76件;2025年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跨部门执法79次,查处案件29起。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城管委(027-60830035)反映。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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