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州办文〔2024〕13号)要求,我委负责整改销号的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0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内容
现场督察发现,洋澜湖沿湖截污不彻底,沿湖路 4-1号雨水排口晴天仍有污水入湖,取样监测显示为劣Ⅴ类。
二、整改目标
彻底解决沿湖路4-1号雨水排口晴天污水入湖问题,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沿湖排口晴天有污水入湖。
三、整改措施
(一)立行立改,对问题排口进行工程改造。多次组织人员对沿湖路4-1号排口进行现场排查,发现晴天有极少量水排入洋澜湖情况。经溯源发现,该排口主要收集涌泉小区1栋雨水,小区内有一家住户生活用水接入该排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施工队将该住户生活用水改接进小区污水管道,经过3日施工,完成该排口整改,该工程共花费1.3万余元。整改后加强该排口的巡查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现该排口晴天有水排入洋澜湖的情况。
(二)举一反三,全面摸排溯源精准实施改造。迅速组织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成立专班对洋澜湖排口进行全面溯源,重点查清沿湖路4-1号排口、南塔小区排口3、市食品检验中心排口3个排口污水来源,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投入资金4万余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一现场勘察,对标制定了整改施工方案,更换水泥排水管6m,新建1座雨水检查井,封堵3处污水渗漏点,新建1处截流墙,督促市污水公司更换2套水泵,全面消除了雨水排口对城市水体造成的影响。
(三)建章立制,常态化开展沿湖排口巡查整治。为规范履行洋澜湖沿线排口监管职责,督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制定了《鄂州市主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巡查管理制度》,成立巡查专班,专班成员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责任领导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主要负责人每月调度不少于一次,同时做好巡查日志,进一步压实部门和个人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如对以上问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027-60830035)反映。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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