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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鄂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2018年度鄂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所辖市环卫局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信息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www.e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69号;邮编:436000;电话:0711—3830450;传真:0711—3830450;电子邮箱:767630677@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鄂州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8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提升本部门形象、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党与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项基础工作,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经常亲自过问,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都要听取汇报和部署具体工作;局分管领导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运转机制顺畅。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局综合办负责统筹本系统的相关工作,其他科室负有协助和配合的工作职责;局下属的市市容环卫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规划执法大队也都明确了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专人兼职从事该项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网络,为顺利推进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措施实在具体。我们向社会公布了局综合办的服务便民电话,并以局综合考核科、控违办、环卫110、数字化城管热线12319四个热线投诉电话为依托,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反馈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度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1条。

  2、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546条。包括工作动态511条,占总数的93.59%;人员机构信息1条总数的0.18%;通知公告公示7条,占总数的1.28%其他信息27条,占总数的4.95%。

    (二)公开形式。我们通过互联网鄂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亲民热线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通过网站公开32条,占总数的3.944%;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电子屏公开414条,占总数的96.055%。

    三、行政审批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本部门共收到行政审批申请26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户外广告许可(218件)、城市建筑垃圾核准处置(28件)、城市道路挖掘(15件)、道路占用(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所受理的申请,已经全部答复。

    四、所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共有1000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户外广告设置、市容市貌管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城市道路破损、道路渍水、井盖缺失破损、下水道堵塞和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的信息。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本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6个,分别为市城管局办公、市城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科)、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规划执法大队办公室、市环卫局办公室、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均为兼职。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人员编制紧缺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许可及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实现评议工作常规化、长效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018年本系统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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