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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四号)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00010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3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3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四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8-07-03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地点、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西路120号,市内乘坐5路、8路、10路、12路公交车)九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6日8:30-17:30

  三、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二)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报考梁子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一)岗位的考生,须持“三支一扶”服务证(选派通知单)、大学生村官到村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地“三支一扶”办、组织部开具证明材料原件。

  (四)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考生必须承诺在2018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考生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

  (五)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六)报考岗位所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等级、职业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

  (七)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考生按照时间安排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从资格复审、面试到聘用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将陆续发布考生体检、考察公告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生的“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招聘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后续程序。

  

  

  

  附件:鄂州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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