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城管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法治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就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我委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各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事务,要求委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配套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我委印发《关于成立市城管执法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通知》《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垃圾清运和环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禁止活禽交易管控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控191次,常态化宣传疫情普法知识12次。
(三)加强工作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证照清单化管理和开展证明清理工作,编制完成了城管系统证照目录清单并对城管系统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除法律法规授权设定外,全部取消,并进行了公示,降低了企业办理审批的门槛。另一方面通过再造审批流程,精简申请表格等方式,将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市政设施建设等审批时长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5-7个工作日,审批提速65%。2020年元月以来共计受理企业申请办件23件,未出现一起业务滞办、拖办现象,未发生一件错办件和信访投诉件。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决策行为。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行政业务重要事项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重大决策出台过程科学民主、依法依规。一是严格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对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城管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与司法机关衔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律师驻队”的工作模式。
(五)推进城管改革,理顺执法体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印发<鄂州市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化城管机构综合设置。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职能、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文化市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范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系统推进城市管理社区网格化试点及“40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六)做好城管立法,加强法治保障。《鄂州市户外广告与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鄂州市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三年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我委突出“宣传贯彻”与“规范整治”两个重要抓手,以“长效化常态化管理”与“高质量高标准发展”为最终目标,着力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配套出台《鄂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导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启动《鄂州市中心城区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向市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七)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城管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进行公布。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以推行行政执法“一册一单一表”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印发城管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强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应诉率达到100%。五是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做好信用体系建设信息报送及相关工作。六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做好监管数据汇集工作。安排专人对接数据汇集工作,每月按目录模板提供涉及用水、用电、用气占(破)道审批件营商环境数据并按“互联网+监管”库表要求给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上报增量数据。
(八)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我委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推进权责清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进城管执法方式、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废旧品回收点、夜市、校园周边环境等各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主城区主次干道规范整治废旧回收点专项工作,共处置废旧回收检查问题27条;二是开展为期一周的夜市出店经营专项整治,分别对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周边和主干道交通路口的流动商贩和出店占道经营等进行了整治。三是按照《鄂州市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护工作,为我市春季学期复学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九)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实施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利用执法各环节宣讲法律,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告知行政相对人,及时解疑释惑,实现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今年以来,共组织六次普法活动。其中,针对渣土专营车辆不文明行为及市民投诉不断增加的情况,我委属渣土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积极贯彻“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对我市渣土专营公司开展“敲门行动”,对所属公司及渣土车驾驶人员进行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二是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整理“七五普法”期间相关资料,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并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计划。三是运用“互联网+城市管理”新模式,通过部门网站、城管微信公众平台、相关网络自媒体平台等,积极开展城管工作法治宣传,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开展委系统学法用法工作。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委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我们拟定了《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0年驻队律师授课培训方案》,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日常集体学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能力培训、坚持依法决策和履职等学习措施,组织专题法治培训4场,使得城管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五是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宣传周”学习活动。市城管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制定了“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城管委的网站及机关活动大屏积极宣传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12月3日市政设施管理处党总支按照市城管执法委文件关于《鄂州市城管委2020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组织所辖4个支部党员召开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会议。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会上要求处属各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充分利用“网、端、微、屏”等现代传播平台,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和感染力;12月4日在凤凰广场组织开展以案普法、法律咨询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扎实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捍卫宪法,参与法治实践。六是举办专题法治培训。根据《2020年度城管委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委于12月14日举办专题法治培训,强化职工法治意识,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能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增强;形成委系统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二、存在不足
今年以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程需要加快,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机构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监督的力量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城市管理和执法标准体系,全面提高城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清理完善权责清单。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无纸化在线学法用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扎实完成“七五普法”收官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持续有力地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扎实推进城管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注重提高立法质量,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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