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反映:本人于9月4日中午11:20左右骑行同城先森共享电动车并锁车(已扣费),今日发现9月4日晚上8:40分被扣除102元(本人未开通免密支付,且本人在9月4日晚上未骑行),向商家反映未果,需部门协调退款。诉求目的:协调退款。(时间:2024-09-18 12:28:05)
市政设施管理处回复:接到此案件,我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联系沟通,由于市民归还电单车时头盔未放好,导致后台扣除头损失费。现经共享单车运维查看并对头盔按规定放好,已退还市民多扣的费用。(时间:2024-09-18 17: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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