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拆违禁违 打造宜居远安
——关于远安县违法建设现状与措施
违法建设是城市发展中的“毒瘤”,是城市形象的“败笔”,整治违法建设,事关群众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远安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因此,要高度重视,借力发力,紧紧依靠群众,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抓实抓早抓出成效,把全县拆违禁违工作推向深入。
城区违建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规划审批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审批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因为历史原因或监管查处力度不够,远安县城乡形成了一批违法建设,仅就鸣凤城区初步统计,所涉及的违建达到4.1万平方米。
查处违建存在的问题
监管责任体系不健全。一是部门职责不明晰。根据违法建设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城管、国土、水利、各乡镇对违法建设均有查处职能,但查处职责没有明确界定,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晰。二是部门合力未形成。规划管理部门与查处部门脱节,发现和查处未形成长效机制,查处过程中各部门配合衔接不到位,开发商、物业、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企业的职责未落实。
历史存量违建情况复杂。一是城区征地搬迁对违建进行统一补偿政策,使市民觉得进行违法建设有利可图,抢建、抢装、违法改造等违法建设行为屡见不鲜。二是历史遗留的“三无小区”内规划管理混乱,违法建设现象较普遍。三是乡村的居民杂屋、栏圈和新建房屋后应拆未拆的建筑情况复杂,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
禁违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群众对违法建设认识不够,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二是部分党员干部未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对违法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三是宣传氛围不浓,对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控违拆违的必要性宣传不足,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禁止违法建设工作宣传落实不到位。
拆违控违工作措施
坚持高位谋划,注重统筹推进。一是落实工作方案。建议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下发《远安县禁止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措施和工作步骤,同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拆违控违工作。二是召开动员大会。2019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全县禁止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推进全县禁违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禁止违法建设工作。二是突出重点专项宣传。对违建多发小区、村组、居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对监管职责企业强化宣传,进一步明确职责。三是集中整治舆论宣传。通过近期组织开展的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对违法建设集中依法拆除一批,形成震慑,营造舆论氛围。
依法重拳整治,坚持铁腕拆违。要按照“管存量、断增量”原则,开展控违拆违“雷霆行动”,一是重点治理。坚持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强制拆除违建。在区域上,重点拆除城市主干道路、进出道路、重点工程周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在对象上,重点拆除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的违法建筑。在性质上,重点拆除出售、出租牟取暴利私利的违法建筑。在时限上,重点拆除新建违法建筑,再拆除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是科学治理。规划部门与执法部门互通情报,各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土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对违法建设不予登记。房管部门要实行房产项目专人负责制,把物业公司巡查、制止和报告违建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纳入建设诚信体系。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治理。加强对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查处,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保护伞”,依法严惩违法建设“开发商”。四是长效治理。要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把拆违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工作,做到拆一片、建一片、绿一片、美一片,切实让老百姓感受到环境变化、享受到整治成果,真正走出“前面花钱拆违、后面顶风违建”的恶性循环。
完善管控机制,促进长效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需对拆违控违执法部门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保障拆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四包”目标考核细则,将违法建设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探索加大城区社区禁违工作考核力度,从人员、机制、经费上加强研究,拿出一定城市管理经费考核奖补到社区。三是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城管执法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司法衔接机制,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煽动闹事等违法行为。建立与纪检监察、督查等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移交党员干部“懒政”和支持参与违法建设等行为。(王学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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