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江碧路3家电动车占道经营商已缴纳罚款1900元。
据了解,江碧路3家电动车经营商,长期将店内30余台电动车摆放在店外,占用公共道路、盲道和公用停车位(非机动车),影响周边市民出行,有碍市容市貌,市民反映强烈。城管执法人员屡次劝导,店方仅象征性的进行临时调整,待执法人员离开后,又将车辆摆放在店外。
去年8月,古楼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3家经营商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直到国庆节期间,仍屡教不改出店占道经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等,确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今年5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最后缴款期限已到,按照法律程序,城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并按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此时,3家经营商才意识到行政处罚的严重性,于近期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将对辖区内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改进执法方式,转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实现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精细化工作理念。”古楼城管大队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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