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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鄂州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关联政策: 589147

关于印发鄂州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7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向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适应城市发展。”2018116日至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再次强调“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有关城市工作的内容被总书记多次提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北京、上海、宁波、成都、合肥等地纷纷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或行动方案,推动本地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20194月,湖北省住建厅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9133号文),指导各地、市、州从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提升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三个方面,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近年来,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节水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等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领域体制机制不顺,管养作业能力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越来越凸显,与我市“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定位存在明显不足,与实现城市精治共治法治目标存在明显差距,需要从城市管理法治体系建设、精细化管理、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智慧化、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全面对标,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二、起草过程

20214月,市城管委正式启动《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组建起草专班。4月中旬至5月下旬,赴上海市闵行区、武汉市武昌区等地考察学习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进经验。726日形成初稿,并向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及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等11家市直部门征求意见。82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珂同志调研城市管理工作,专题审议了该方案,期间还吸纳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35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3号)等文件内的目标任务《关于加快武鄂同城、城乡融合,推动鄂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乡村振兴、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要求以及中共鄂州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中关于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重要论述,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11226日,市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审议稿)》,2022829日,根据《市委办公室法规室对鄂州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方案(审议稿)的前置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11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精治共治法治要求,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下绣花功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为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品质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目标。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重点打造“全域城管、精细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和安全城管”,大力开展城市体检、城市双修、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县城品质提升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通过市域治理现代化推进城市综合管理高质量发展

主要任务。围绕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出打造全域城管、精细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安全城管5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全面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提升城市品质。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打造“全域城管”。建立全域管理体系、制定全域管理标准、探索全域管理机制。

二是提升管理水平,打造“精细城管”。做好顶层设计,完善菜市场、便利店、要点等布局,拓展公共服务功能;补齐城市短板,开展城市体检,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实施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改造与建设、城区智慧停车建设、环卫设施项目建设园林绿化提质增绿美丽街区创建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城镇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城市进出口提档升级等八大工程板。做实精细管理,综合整治环境,推进共同缔造。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打造“法治城管”。完善法律规章,制定《鄂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高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创优法治环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四是推广应用科技,打造“智慧城管”。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城市管理协同和综合考核,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加强运行管理,打造“安全城管”。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建立健全西山森林防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加强培训演练。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发挥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始终保持高位设计、高位调度和高效运行。加强财政支持,对标先进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城市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落实资金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月考核、季点评机制和检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咨询联系人: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公用事业科赵威,咨询电话:027-608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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