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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509 发文字号: 〔2021〕27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失效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鄂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重大政策高效推进解读回应
  (一)坚持重大决策预公开。除涉密政策文件外,各级政府要积极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在出台重大政策性文件(含部门代拟政策文件)前,起草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同步公开起草说明、征集期限等。公开正式文件时,要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及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相对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理由说明等)。
  (二)坚持重大政策精准解读。为确保稳定和扩大就业、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释放消费潜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等有利于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在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要认真解读并及时公开。要围绕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乡村振兴、减税降费、民生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提质效。
  (三)坚持政策解读形式多样。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打通服务热线问答知识库与网站政策问答库,搭建互联共享的政策宣讲平台,构建综合咨询的“三线”(线上、线下、热线)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咨询服务。聚焦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以图解、视频、访谈、场景演示、卡通动漫、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高质量的政策解读。
  (四)坚持舆情回应及时有效。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处置及公开回应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统一回复,个体关切的个性问题及时回复。认真分析问题缘由,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和评价。加强舆情回应台帐管理,认真核查作出承诺的落实及公开情况,持续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围绕关键环节高效推进政务公开
  (五)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网站专题(栏),集中公开群众较为关心的就业、养老、教育、卫生、医疗、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展情况、检查监督、实际效果等信息。同时,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网站要以专题或专栏形式,集中统一公开本地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文本,做好专项解读并公开。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做好本地本部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七)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加大本级政府债务年度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公开市、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有效衔接,四级联动。
  (八)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坚持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同时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九)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保证科学精准,避免不当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三、围绕关注热点高效推进政务规范
  (十)推动基层政务按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及中央部委发布或调整的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并组织实施。2021年11月底前,要参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结合本地本单位职权事项,编制发布本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
  (十一)推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各地各部门要在网站上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确保“双随机”事项、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统一,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时效性。
  (十二)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进展公开。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等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
  (十三)推动政务督查公开透明。落实督查整改责任,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推动清单事项有据可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及时准确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四、围绕平台建设高效推进信息管理
  (十五)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本地本部门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全面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统一信息资源库的应用,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入库管理,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全面发布政府公报,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
  (十六)加快政务系统升级改造。2021年底前,确保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
  (十七)加快政务信息有序梳理。2021年底前,市司法局牵头梳理本级人民政府有效规章,通过鄂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梳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
  五、围绕强化保障高效推进制度执行
  (十八)规范申请答复发布渠道。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版本标注、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及监督执纪渠道等内容。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正确使用26个答复文书模板,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十九)规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各级行政复议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的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十)规范编制发布年度报告。各级政府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督促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围绕职责使命高效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一)强化责任意识。市、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舆情研判,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做好舆情应对预案。
  (二十二)加大落实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帐,实时跟踪管理。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考评反馈的问题清单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二十三)强化指导监督。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培训和监督检查,打造高素质、强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日常考核、第三方评估、督查督办等工作,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坚决杜绝考核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二十四)转变工作作风。市行政审批局在日常指导、督查督办和评估考核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考促优,减轻基层负担。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事项

落实要求

责任单位

1

坚持重大政策精准解读

1.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公开专题,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2.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下开设“乡村振兴”栏目,持续全面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同步公开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围绕重点方面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靠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扩大内需、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等。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

坚持政策解读形式多样

1.建立本单位政策问答库,同步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问答库,推进政策问答库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问答知识库相融合;

2.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网等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3.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3

坚持舆情回应及时有效

1.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2.决策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3.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公开征求意见;

4.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及时回应本部门政务舆情,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5.已作出承诺的落实及公开情况。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4

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

1.公开本地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文本及解读材料

2.公开历史规划信息;

3.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相关信息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5

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2.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3.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专题,同步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惠民惠农政策与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到村社区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财政局、管理各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的市政府各部门市融媒体中心

6

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1.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各项落实举措,并同步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公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政执法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融媒体中心、有市场监管职能的市政府各部门

7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开设疫情防控专题,公开疫情防控政策、疫苗接种等信息;

2.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疫情防控信息;

3.公开健康科普信息。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融媒体中心、卫健委,市政府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

8

推动基层政务按标实施

1.出台或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并组织实施

2.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

3.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档案馆、文旅局

9

推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动态公开权责清单信息。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0

推动建议提案进展公开

1.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2.公开办理工作进展、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1

推动政务督查公开透明

1.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

2.及时公开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

推动清单事项有据可依

及时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3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深入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入库信息标准化管理;

2.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

3.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

4.全面发布政府公报,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信息;

5.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4

加快政务信息有序梳理

1.梳理本级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并进行集中公开发布;

2.梳理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

规范申请答复发布渠道

1.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26答复文书模板;

2.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6

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督促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信息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发改委、教育卫健委、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

17

提高工作落实力度

1.梳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2.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任务回头看。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8

提高工作指导监督

1.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2.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第三方评估、监督检查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备注:如无特殊说明,各类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应栏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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