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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卫中心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厂废气废水噪音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 日期:2024-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市环卫中心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厂废气废水噪音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12万元/年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采购内容(以排污许可证为准)

类型

点位

项目

点位数

频次

周期

工业废气(有组织)

臭气处理系统出口 DA001

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烟气参数

1

4

2

工业废气(无组织)

厂界

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气象参数

4

4

4

工业废水

废水总排口

pH 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 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动植物油

1

3

1

雨水

雨水排放口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1

1

12

地下水

参照井、监测井、控制井

水温、pH 值、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动植物油、 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3

1

1

噪声

厂界

昼夜噪声

4

1

4

四、技术参数及供货要求

1采样检测:按排污许可证进行检测。

2检测依据:选定合适的标准或方法

3、供货要求: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检测时限及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检测报告,并按时上传检测报告至相关网站。

五、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可提供服务。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47日至202449下午5点止。

2、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报价表;

6)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7)采用不可拆卸式胶装并用档案袋封装。

七、投标文件收件地点: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凤凰路38号)509室。

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黄素琴  季新华    联系电话:0711-3876958

十、招标地址:鄂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38

                                          市环卫中心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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