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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日期:2022-05-02
 
《鄂州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时间:2022年5月
序号 回复单位 回复意见 依据 是否采纳 采纳情况 备注
1 市财政局 建议将第四条第二段修改为:
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卫生健康、市场监督、财政等部门依照职责,协助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做好城镇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采纳 第四条第二款  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卫生健康、市场监督、财政等部门依照职责,协助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做好城镇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2 市生态环境局 建议“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修改为“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也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   采纳 第五条第二款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也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  
3 市水利和湖泊局 第五条“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应增加“也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   采纳 第五条第二款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也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  
4 QQ网友:JACK  建议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完善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安装和设施正常运转。   采纳 第十六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将排水许可材料按户整理归档,对排水户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排水户,应当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加强批后监管。
 
5 QQ网友:嘘 建议明确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专门机构或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管。   采纳 第十七条第二款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专门机构或技术服务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评价,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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