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区城管局组织召开“关于鄂城区城管队伍文明执法用语标准化和执法流程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大队长苏险峰同志主持,文化和执法支队支队长李琪霖、委督查考核科科长李洪、区城管局局长徐泽兵参会并作相关发言。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几起近期典型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案例,并就视频内容中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之处详细解读;学习了鄂建办【2019】99号文件《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细则》部分内容;通报了上半年全市不文明执法情况,结合当前不文明执法案例作相关讲话;下发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标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标准》,文件对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流程均作出了详细说明,便于四街及各乡镇执法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同时,西山、古楼执法中心负责人就会议学习内容作文明执法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文明执法,关键在“人”。选好人、管好人、责任到人,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要严格条件,把好“入口关”。从政治关、年龄关、身体关高标准严要求来选好人。二要严格管理,把好“使用关”。从岗位意识、规章制度教育,街道城市办、执法中心加强考核,派专人监督、改进考核方法、增加考核频次来管好人。三要严明纪律,把好责任关。要知纪、守纪、敬畏,加强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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